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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4-22 10:12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强化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高校工委《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晋高工〔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实施“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服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党支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的双促进。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我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三、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教师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好事,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实际困难。

四、完善选任机制

1.严格选拔条件。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教学科研水平高、群众认同基础好。在选配中重点考虑: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务工作,有团队管理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业务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单位领先、同事认可,能够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优秀党员教师。

2.改进选配方式。选拔任用教师党支部书记由各系(部)党总支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注重从党员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学术骨干、教学名师、博士中产生。提倡将符合条件的行政负责人选配为教师党支部书记。

3.培养后备人才。各系(部)党总支要结合实际,遴选一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加强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把优秀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

五、加强教育培训

1.完善培训体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分两个层面进行。专题培训由学院负责,纳入学院党建工作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日常培训由系(部)党总支负责,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优先安排培训。

2.丰富培训内容。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础,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群众工作、党务工作、学术工作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教学科研、联系师生员工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同时要注重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培训。

3.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倡导“书记讲给书记听”的现身说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六、完善管理考核

1.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系(部)党总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安全稳定等业务工作实际,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报系(部)党总支审核,并作出公开承诺。

2.加强考核考评。系(部)党总支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通过党员、群众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等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优树先、奖励表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强化管理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等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七、强化保障措施

1.给予工作支持,促进作用发挥。要从思想、工作、生活、制度建设等方面关心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员院级领导、党委常委分别联系1—2个教师党支部;系(部)党总支书记每学期至少要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2次,了解思想状况,指导工作开展,激发干事热情,帮助尽快成长。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列席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定、干部选任、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保障工作待遇,营造发展环境。各系(部)党总支要保证教师党支部党建队伍建设和党组织活动必要的经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享受教研室主任的相应待遇。对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要纳入后备干部人选,在干部选任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要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通过各种形式大力表彰、宣传教师党支部书记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直接责任。系(部)党总支书记是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不断深化“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注重调研督办,强化指导责任。党委组织部要牵头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教师党支部书记现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要把“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年度“联述联评联考”范围,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选优训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大力培养选树教师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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