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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院处级干部进行2011年度及三年任期考核的通知
2012-05-10 00:00  

关于对全院处级干部进行2011年度
及三年任期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按照院党委《关于处级干部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太工党发【2008】34号)干部任期有关规定,2009年上半年先后调整选任的处级干部任期基本届满。为了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处级干部上年度特别是三年任期内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现就处级干部2011年度及三年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服务学院跨越发展、从严管理干部的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科学分析、综合考评、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核处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推进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为我院新一轮跨越发展,实现“五年一大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任期内在处级岗位担任领导实职的处级干部。

2.考核内容。处级干部年度及任期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当年度及任期内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从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以德为先,以工作业绩为本。

(1)德能表现(30%):主要考核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学习情况,包括敬业精神、协作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执行力、学习主动性等。

(2)工作实绩(70%):主要考核当年度和任期内工作中取得的实绩和效果,重点考核在任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创新性和突破性的实绩。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及考核结果的审定;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和纪检办、党政办、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总支(直属支部)配合考核办公室做好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考核具体办法。由院领导带队分组对教学单位(指教学系部)和非教学单位(指机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处级干部进行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考核测评。考核测评由三部分组成,即:

(1)本单位教职工评价。召开本单位(非教学单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考核测评大会,听取正副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非教学单位处级正副职只作书面报告)后,由本单位教职工以无记名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2)全院一定范围评价。召开全院一定范围考核测评大会(考核测评教学单位处级干部,参加人员为非教学单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及科以上干部参加;考核测评非教学单位处级干部,参加人员为教学单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及科以上干部参加),听取处级正副职述职报告(教学单位处级正副职只作书面报告)后,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院领导评价。由院领导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全院正副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全院一定范围考核测评同时进行)

四、考核结果评定

1.汇总测评结果。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测评情况进行分类分项统计,考核结果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二种。

(1)年度考核结果组成为:

教学单位正副职得分=本单位教职工评分*50%+全院一定范围评分*30%+院领导评分*20%

非教学单位正副职得分=本单位教职工评分*30%+全院一定范围评分*40%+院领导评分*30%

(2)任期考核结果主要以三年任期考核得分为主要依据,结合任期总体评价确定。

三年任期考核得分=(2009年度考核得分+2010年度考核得分+2011年度考核得分)÷3

2.确定考核等次。处级干部年度及任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教学和非教学单位正副职分组排名,考核等次根据排名并结合平时表现由领导组确定。每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20%。综合得分为70~60分(含60分)和60分以下者,经考核领导组综合分析,可分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对于在工作中因管理不到位或有明显失误,导致资产损失较大或产生负面影响的;工作推诿拖延,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后果的;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经领导组研究,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反馈考核对象。个人任期考核结果,既要看分数,但又不唯分数,要全面客观分析、科学判断,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下一轮任期调整使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基本称职者,进行戒勉谈话,由本人向党委提出书面改进措施;不称职者经党委研究免去所任职务。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处级非领导职务不进行任期考核,但要提交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随所属单位在全院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2.本次年度考核重点对照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各单位年初工作目标计划,考核处级干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任期考核重点对照三年任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本人在本职岗位上为学院“三年一小变”的快速发展所做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个人述职汇报切忌空谈和套话,要求直奔主题,逐项汇报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实效,用事实和数字说话。年度和任期述职一并进行,述职报告一般不超过2500字,个人口头述职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各单位和处级干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核组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注意把握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看其上年度履职情况更要看任期内总体表现情况,同时要分析其客观因素和主观努力程度。

4.考核中要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标准,防止感情、偏见打分,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考核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准备(5月9日-13日)

(1)下发考核通知,召开考核领导组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2)各单位传达考核文件精神并通知被考核者。

(3)被考核干部总结上年度和任期内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含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近三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务于5月13日下午3∶00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电子稿(电子邮箱tgxyzzb@sina.com),并在电子政务网中公布,同时填写《2011年度处级干部考核表》(从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

2.实施考核(5月14日-18日)

(1)5月14、15日考核组分组(分教学一组、二组、三组和非教学一组、二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民主测评。

(2)5月17、18日在全院一定范围内大会述职(教学单位处级正副职只作书面报告)并进行全院互评和院领导评价。

3.领导组会议审定(时间另定)

根据各考核组汇总情况,领导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干部。

                           

附件:1.2011年度处级干部考核表附1.doc

2.2011年度处级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附2.doc

3.处级干部三年任期考核民主测评表附3.doc

4.考核组分组及考核日程安排附4.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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