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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
2021-03-07 15: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为切实抓好《保障条例》在我院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根据晋教工委组函〔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修订《保障条例》,是将党员权利保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条例》,对于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抓好《保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激发广大党员走好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内生动力,为学院“十四五”转型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二、迅速研究部署,加强对《保障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利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专题学习《保障条例》,并对照《保障条例》具体规定,全面盘点各类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文件精神的要尽快完善,对制度缺项要尽快堵漏补齐,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指导下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将《保障条例》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要把《保障条例》纳入党员、党务工作者、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学时和质量。要组织开展党员权利保障方向制度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和遵守法纪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创新方式手段,健全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制度机制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党员制度,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经常了解、研究解决党员意见和诉求,发现党员权利受到侵犯的,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保障所有党员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予以采纳,对工作改进有重大帮助的给予表扬。要支持和保护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对于实名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对于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要强化执行落实,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条例》,学院党委将适时采取全面自查、调研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核的内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侵犯党员权利的党组织和党员,将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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