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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14:48  

各分党校、各党总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相关要求,学院于10月20日启动2023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由各分党校单独开班并组织考试,通过集中授课、小组讨论、调查研究、观影教学、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

三、培训对象

经党委批复后的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含教工)。

四、培训内容

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融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掌握党的宗旨、性质、纲领、党的基本路线、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加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悉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及时上报培训方案至组织部,教育引导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政治素质。

2.提高认识,严守纪律。参训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遵守培训纪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各分党校指定专人做好考勤登记。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3.认真总结,做好归档。参训学员摘抄自学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撰写培训心得不少于1500字。培训完成后,各党总支于11月3日前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报审表,培训合格后方能领取和发放合格证书。

附件:2023年下半年积极分子培训分党校安排表

组织部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下半年积极分子培训分党校安排表

第一分党校

(152)

机械工程系党总支(77),计算机工程系党总支(54+1)理学系党总支(18),机关党总支(2)

第二分党校

(151)

电子工程系党总支(108),设计艺术系党总支(43),

第三分党校

(167)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党总支(53),

化学与化工系党总支(65),材料工程系党总支(49)

第四分党校

(154)

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80),自动化系党总支(59)

体育系党总支(15)

备注:

1、各分党校负责人原则上由排名第一的党总支书记担任,其他党总支书记协助配合,同时确定3-4名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培训班主任,负责分党校日常教学培训和学员管理等工作。

2、务必通知到教工积极分子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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