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及纪要管理和规范、完善会议记录及纪要查阅办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太原工业学院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存档查阅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记录的主要事项
1.传达和执行上级精神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党建工作情况;
2.审批(审议)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4.讨论向上级报批的重要报告、请示以及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
二、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记录和保存的基本要求
1.记录本作为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依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
2.负责记录或保管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要做好移交;
3.使用完毕后,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新本,接续做好工作记录;
4.党总支、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本由党总支统一保管,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以备查阅。
三、基层党组织档案资料查阅办法
1.本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经党总支书记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2.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3.查阅档案须认真填写登记表,查阅档案原则上在工作人员监督下阅览。如因工作确需借出,须经党总支书记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抵押有效身份证件;
4.查阅档案者要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完整负责。阅档时,严禁吸烟、喝水,严防损坏和污染档案材料;严禁增删、涂改、抽页、调换、撕毁、转借;不得擅自公开档案内容,更不得丢失。如发现上述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阅档案者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必须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党总支书记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复制档案只能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