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
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重点进行党性、组织观念和文明离校教育,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其成为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的积极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要为他们详细讲清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就业与履行党员义务的关系,切实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组织纪律,认真负责地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教育他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在社会各行各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给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全体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装入学院统一制作的《太原工业学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党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外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发展对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
入党积极分子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
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近年来,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出现部分学生党员对组织关系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及时转入有关党组织,使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甚至丢失的情况,产生了部分“口袋党员”,甚至预备党员转出后未能转正,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遗憾。为确保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结合组织关系排查,提高对党员组织关系的认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党员身份意识教育,使毕业生党员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组织关系介绍信严禁涂改、丢失。党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凡我院2016届毕业的学生党员,在离校前都必须要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包括将在本校升本的专科毕业生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促所属党支部开展组织关系转移集中教育,要以组织关系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例,将有关问题说清讲明。从源头上杜绝“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和“空挂党员”的出现。
(二)逐一落实党员转入地党组织名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和《关于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的暂行规定》(太工党发〔2014〕51号),每位毕业生党员要做到本人亲自向拟转入党组织确定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名称等准确信息,党总支认真审核后,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5日前将《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tgxyzzb@sina.com。
(三)及时转回组织关系回执。按照组织关系办理的有关规定,党员应在基层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一个月内将回执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转回党员原所在党总支。毕业生党员要及时提醒、督促转入的党组织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转回我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建立经常性毕业生党员联系机制,重点要建立同毕业生家长的联系,确保对毕业生党员去向明确。对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要详细登记其本人、家庭、亲属等可靠的联系方式,以便随时跟踪组织关系落实情况。2016年9月底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开展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清查,党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抽查,确保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认真落实。
附件1.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关于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接转组织关系工作的暂行规定
3.毕业生党员个人承诺书
4.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