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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量:
太工党组函【
2012
】
3
号
关于下发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
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做好我院优秀教师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将2012年上半年全院党员发展有关要求及指导性计划下发各单位,望遵照执行。
一、有关要求
1、党员发展计划,均为原则性、指导性计划。各单位在发展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晋办[2005]10号文件精神,按照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要求,从严把关,坚持标准,慎重发展,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2、学生党员发展,原则在大二年级以上,重点在大二、大三学生中发展(专科重点在大二)。毕业班发展学生党员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本次发展数的1/3。
3、对发展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及操行要求:①大一、大二入学以来每次综合排名须在全班前1/3,大三、大四须在前1/2,对毕业班个别学生学习成绩未达要求,但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基层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在上支部大会前须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②上学期操行成绩必须达到“优”,且每学期累计操行“优”占多数。
4、教工党员发展,按各党总支、支部实际培养情况确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般不下发指导性计划。各单位确定拟在上半年发展的教工党员发展计划,要求各单位将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及培养情况在4月26日以前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5、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提前做好新发展党员组织考察、外调、预审、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并做好2012年上半年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5月25日前将学生新发展党员和到期转正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A4纸质打印四份签字并盖章)、档案、本批党员发展情况说明及简要分析报告报党委组织部。若有需延期转正的须在支部大会前向组织部报告。对到期转正的教工预备党员,还需有本单位对其预备期间完成工作量情况、教学科研情况及担任班主任情况等现实表现的书面报告。
6、教职工中新发展党员情况和转正情况不列入《党(总)支部学生党员新发展、转正情况一览表》中,只将档案和书面报告单另上报组织部。
7、为便于统计,各党总支、支部所报学生新发展党员和转正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必须按照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模板填写(模板请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8、新党员谈话安排详见组织部网页党建专区。
二、2012年上半年全院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
单 位
二年级以上
班级学生数
2012年上半年
指导性计划
备注
班级数
学生数
学生
教工
机械工程系党总支
29
1167
32
各
单
位
按
实
际
培
养
情
况
确
定
电子工程系党总支
20
744
22
自动化系党总支
15
601
17
化学与化工系党总支
20
791
23
计算机工程系党总支
15
544
16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党总支
14
472
14
材料工程系党总支
13
520
14
理学系党总支
6
198
7
管理工程系党总支
44
1858
50
外语系党总支
6
166
6
设计艺术系党总支
18
511
18
经济与法学系党总支
18
718
20
继续教育部党总支
2
75
3
教务科技党总支
后勤党总支
机关党群党总支
机关行政党总支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
图书馆党支部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党支部
体育与素质拓展部党支部
总 计
220
8365
242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