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太原工业学院
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九条“高校党校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要求,为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委组织部决定于2016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举办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我院201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下半年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243名。
二、培训方式
培训总学时为24学时。采用集中辅导、观看视频、个人自学、撰写培训心得等方式。
三、培训地点
F01002
四、培训要求
(一)本次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并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员要按时签到,凡发现替代他人签到者,取消学习资格。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须由本人写请假条,经党总支批准,报党委组织部,方可准假。
(二)学员要遵守培训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认真撰写培训心得,并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三)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学员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由所在党总支统一收齐交回组织部,在组织部盖章后存入学员党员档案。
附1.太原工业学院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内容及
日程安排
2.太原工业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