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各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院党校定于近期开展第17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影视教学、自主学习等形式进行,共计24个学时。
三、培训对象
经党委批复后的全院党员发展对象(含教工)。
四、培训内容
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课,同时围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政热点,发展党员基本程序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
(课程安排见附件)
五、学习要求
(一)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史国史、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充分发挥好党员发展对象在践行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中的模范引领作用。
(二)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按质保量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各系设置学风监督岗,严格组织管理和考勤纪录。学习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时要严格履行组织纪律和考勤规定,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各系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报院党校批准。
(三)各党总支要严格学员管理,强化学习考核,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未完成学习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本批次不能发展入党。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