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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017-06-28 11:05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在全院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太工党发【201729号),结合“两提一创”专项活动,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对照“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党员标准,每个党员要认真查找自己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党员在正式党员中开展,“优秀”比例控制在30%左右

请于616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18个,其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6个(教学单位不少于3个),党支部12个;

2.优秀共产党员54名(具体推荐分配名额见附表1),其中教工党员42名、学生党员12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6名,党委职能部门处级干部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名。

(二)评比范围及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

1)评选范围:学院党委下属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和党支部。

2)评选条件:

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策部署,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师生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落实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教学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员工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师生员工、建设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清思路,明确各自重点工作,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奋勇争先,为实现学院“内涵式发展”作出贡献。

五是师生反映好。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工作实绩师生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威信较高,党员在师生中形象良好。

2.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2)评选条件:

一是讲政治、有信念,做到政治合格。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真学真信、真学真用,坚定“三个自信”。

二是讲规矩、有纪律,做到执行纪律合格。自觉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不断加强纪律修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是讲道德、有品行,做到品德合格。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做到发挥作用合格。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师生员工谋福祉,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范围: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三)评比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实绩,典型事迹要突出,经得起检验。

院党委成立初评组。

初评组组长:党委副书记   

      员: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学生工作部、保卫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工会、团委等部门及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简要总结报告,同时推荐申报一个党支部(直属党支部可推荐申报一个党小组,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党组织的单位,不再表彰二级党支部)。(拟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须先提出申报,并填写附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在初评组评审会召开前,党委组织部负责将各单位上报的书面总结报告提前挂在校园网上,初评组成员在浏览总结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上年度联述联评联考结果排名后三位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所在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不得评为“先进”。

2.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好中选优,按名额推荐优秀党员。推荐时应向教学、科研等基层岗位倾斜,向青年教师党员倾斜。推荐出席院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应是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中评为“优秀”的正式党员。(分配名额见附1

3.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委职能部门的干部中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一般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委职能部门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初评组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交叉。

4.学院党委根据初评组推荐意见,结合上年度联述联评联考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开展的“两提一创”专项活动,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研究确定学院党委表彰的先进典型。在校内公示,以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和真实性。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请于619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及评议结果、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推荐和审批表》(附2)、《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4)、及工作总结报告纸质1份(电子版发至tgxyzzb@sina.com)报党委组织部(A4纸正反打印)。

2.拟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须提交15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

3.在“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将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4.相关表格请在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1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总支)推荐和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2017年5月31

附件【20170531---3-附--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的相关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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