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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教学和教辅单位补充报岗的通知
2013-07-04 18:29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太原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补充选任部分副处级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有关工作程序,经组织第一批副高职称以上人员自荐报岗,并经资格审查,部分教学和教辅单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申报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职数未形成有效竞争(不足2人),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下列单位可允许按照“适当扩大”后的条件进行第二批报岗。

化学与化工系(已报副高以上人员1人)

理学系

经济与管理系(已报副高以上人员1人)

外语系(已报副高以上人员1人)

设计艺术系

图书馆(已报副高以上人员1人)

请上述单位及时通知符合“适当扩大”后的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岗,报岗时间截止7月5日中午12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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